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5-07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安井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公司监事会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
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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