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立信针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及审计结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项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与立信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考察了立信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多次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立信针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及审计结果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项汇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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