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4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
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解除限售期 考核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10% 9% 20% 1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21% 19% 44%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33% 30% 73% 66%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B≧B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
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规则 当考核指标出现 A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3、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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