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到预留部分;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组织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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