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康至军: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7 月取得南
京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南京东方智业
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南京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
限公司培训学院院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赛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人才管理咨询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鸿坤伟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2017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和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5 次。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
际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客观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其中参加股东大会 3 次、业绩说明会 1 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六)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控的管理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