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浙江鼎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6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62,308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 资金总 额为 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07,822.25 元 ( 不含 增 值 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0,792,122.95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66,258,456.16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支用 183,433,685.09
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减: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减: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3,801,520.66
加:归还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加:2024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576,749.5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8,6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22年1月11日,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注销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具体注销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雷甸支行 1205281029100003889
浙江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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