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17:12:36 股吧网页版
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

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力”)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
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
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已实际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943.2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海外市场销售布局及拓展力度,为满足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拟对信誉良好、满足金融机构筛选标准的国内外客户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
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自行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产品销售事项及所涉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需提供担保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所涉及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在购买鼎力设备过程中提供
融资支持,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310,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9%,担保余额为74,452.7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