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
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8 号”),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解释17 号、解释 18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解释 17 号、解释 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7 号及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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