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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生力:迪生力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陈进军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孙宏彪先生(独立董事)、罗洁女士(董事)。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7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
3、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定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指导相关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全体
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我们会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 2025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部本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年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对管理重点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区域进行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公司内控建设执行小组通过细化内控制度和各业务活动流程,确保内控体系的整体质量,通过
开展切实有效内控评价过程,促进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使内控控制形成制度制定、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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