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迪生力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 号),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采用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2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2,929.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13.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 号)。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38.22 万
元。
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830.1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金额为 1,294.67 万元,公司累计实际结转补充流动资金
4,478.3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发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万元)
广东迪生力汽配 台山市农村信用 80020000010785656 0.00 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联社
广东迪生力汽配 中国民生银行股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江门 699919099 0.00 销户
支行
广东迪生力汽配 中国建设银行台 44050167080100000135 0.00 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山市支行
合计 0.00
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16,830.1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未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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