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
1、向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2、向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3、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可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威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MA54A8AJ5G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3 号办公楼2 楼 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婉淇
注册资本:31,212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金属新材料的提炼;塑料、废旧有色金属(锂、镍、钴、锰、铜、铝)的收集利用及销售;氧化锌物料的回收;加工有色金属;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102.2
负债总额 23,809.26
净资产 11,292.94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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