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资阳中院”)对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持有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化学”)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资阳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控股股东李广胜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0 股已被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竞拍成功,尚未完成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手续。如上述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后,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972,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2%;福华化学将持有公司股份 157,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5%。
如上述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9),资阳中院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10:00
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
股东李广胜所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进行公开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通过竞买号 V5095 于 2025/04/22 10:50:45
在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36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3333)”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84,238,400(壹亿捌仟肆佰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资阳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资阳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
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控股股东李广胜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00股已被福华化学竞拍成功,尚未完成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手续。如上述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后,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972,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华化学持有公司股份 95,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若上述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福华化学将持有公司股份 157,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5%,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上述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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