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尚未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环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公司股东李广元持有公司股份 68,2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8%),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 95,57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所涉及的股份解除冻结和股份过户登记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广元所持有公司股份
6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6%)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竞买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最高价竞得,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
中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 01 执 1700 号之一,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因申请执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广元、李广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合肥中院于2024年7月26日以(2023)
皖 01 民初 1624 号民事裁定书、(2024)皖 01 执保 4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
被执行人李广元持有的 90,200,000 股尚纬公司股票。2025 年 3 月 3 日,合肥中
院委托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李广元持有的 65,000,000
股尚纬公司股票。2025 年 3 月 3 日,买受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以 300,189,250
元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李广元持有的 90,200,000 股尚纬公司股票的冻结;
二、被执行人李广元持有的 65,000,000 股尚纬公司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11006695640941)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时转移;
三、买受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应股票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涉及的股份为李广元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 6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6%。前述股票在(2023)皖 01 民
初 1624 号民事裁定书、(2024)皖 01 执保 4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审理期间已被
法院裁定冻结。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尚未完成股份解除冻结和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李广元 133,250,500 21.44 65,000,000 10.46 68,250,500 10.98
李广胜 87,721,594 14.11 0 0 87,721,594 14.11
合计 220,972,094 35.55 65,000,000 10.46 155,972,094 25.0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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