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股票简称:苏州龙杰 股票代码:60333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邹凯东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总股本为 216,347,18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693,92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215,653,264 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96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778,523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96 元/股
调整为 5.74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17,421,602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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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