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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6:37:53 股吧网页版
苏州龙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5]E1129号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州龙杰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苏州龙杰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苏州龙杰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现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龙杰”)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973.5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4 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804.8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822.4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82.40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9]B00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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