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 33,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份总数由20,220.8636万股变更为20,217.563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220.8636万元变更为 20,217.5636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20.8636 万元。 20,217.5636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
表人。 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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