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09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说明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如附件《股东会议事规
则》(2025 年 9 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9 月修订)。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李哲龙先生、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冯延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李哲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哲龙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延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延昭先生仍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及行政负责人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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