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度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系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拥有合伙人 116 名、注册会计师 694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 次。
4、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彬文,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时斌,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1家、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中汇协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公司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为人民币8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18 万元),相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下降 8.89%。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及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8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于2024年5月30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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