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卫华)
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胡卫华,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大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武汉市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广东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智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东正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缺席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胡卫华 9 6 3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所具备的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1、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的考核方式、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议了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金融衍生品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履行了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
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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