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
合伙人数量 6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7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9 人。
(7)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738.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1,449.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42.49万元。
(8)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为 32 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446.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
报工作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履行事前审查程序
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审计难点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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