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春燕女士(主任委员)、独立 董事郭伟先生和董事张景忠先生等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 名委员中公司独立董事 2 名,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 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审议
结果
《审计部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 4 月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审议
五次会议 23 日 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通过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 8 月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审议
六次会议 21 日 <2024-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文件>的 通过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审议
审计委员会第 13 日 《关于确认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中标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
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会 审议
审计委员会第 29 日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审议
审计委员会第 30 日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九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应职责。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
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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