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珺琦、黄国龙 联系方式:0591-3828171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注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4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62.55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0720095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福蓉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福蓉科技2024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兴业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地执行了持续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根据福蓉科技的具体情况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兴业证券已与福蓉科技签订持续督导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的权利义务。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持续督导期间,兴业证券通过日常沟通、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
解福蓉科技经营情况,对福蓉科技开展了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福蓉科技 2024 年度营业利
润较上期下滑 49.31%,保荐机构已提请公
司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
因素,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防范相关经营风险。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在持续督导期间,福蓉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在持续督导期间,福蓉科技未发生按有关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规定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或违背承诺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兴业证券已履行了督导福蓉科技及其董
事、监事、高管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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