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的ESG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自愿披露ESG报告。
第二章 ESG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管理层等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当在社区福利、救灾助困、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管理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ESG工作小组,ESG工作小组成员无须是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为公司战略与ESG的执行提供支持。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三条 ESG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ESG事项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研究制定ESG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推动ESG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三)收集、整理、编制公司ESG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ESG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ESG工作小组。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四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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