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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7:47:47 股吧网页版
盛剑科技:盛剑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hengjian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剑科技”或“发行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融资是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加快公司产业发展的延伸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响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市场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亦是对公司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扩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依托公司现有的先进生产技术及丰富的业务经验,打造半导体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平台。新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优化资本结构

目前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受信贷政策影响较大,同时对增信措施要求较高。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债务融资规模的逐渐扩大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攀升,影响公司稳健的财务结构,加大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财务费用将会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财务结构,有效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项目和在建项目顺利开展,以更低的成本扩大规模,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标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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