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修订)
(经苏州金复〔2025〕141 号核准并生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党组织(党委)...... 7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 东 ...... 8
第二节 股东会一般规定......15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8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4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28
第一节 董 事 ......28
第二节 董事会 ......32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1
第一节 通 知 ......51
第二节 公 告 ......5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6
第十二章 附 则......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行系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118 号]文件批准,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34H332050001];本行目前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并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251317395W]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行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500,000 股,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本行注册名称: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或苏州农商银行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英文全称:Jiangsu Su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Su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第五条 本行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邮政编码 215200。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2,018,541,437 元。
第七条 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本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本行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本行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本行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行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本行承担民事责任。本行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其全部财产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本行、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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