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7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公司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并对应更正 2023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梁建华、钟海辉、胡红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4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公司 2023年和 2024 年前三季度对定制型算力服务器业务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实际以通知发货形式要求供应商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处,有关商品运输由上游供应商承担,公司没有通过重大服务将该产品与其他商品整合再出让给客户,公司在该业务中应当被认定为代理人,按照净额法核算相关收入。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导致 2023 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一季度、半年报、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存在公司在 2024
年7月、8月因业务人员工作疏忽延迟在业务系统中提交交货数据,导致公司2024年年内跨期核算差错的问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基于《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同时鉴于《决定书》第二项跨期核算差错问题因所涉及金额较小,对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另行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本次总额法调整成净额法收入核算,主要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3 年年度/12 月 31 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444,980,148.84 144,358,407.08 2,300,621,741.76
营业成本 2,248,758,191.13 144,358,407.08 2,104,399,78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788,142.55 / 18,788,142.55
股东的净利润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且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并加强落实,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质量。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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