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
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下
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统称。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投资。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
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
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
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
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
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四)委托理财;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五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
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按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一年内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数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该款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重大交易(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除外)的审批权限如下: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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