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大伟)
本人李大伟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认真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大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北厚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2024 年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自任职后积极
参加公司会议。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事会次数
李大伟 10 1 9 0 0 否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认真履行了 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1 次会议,对公司董监高人员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共 1 次会议,对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
行了审查。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共 4 次会议,就公司《2023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对续聘审计机 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进行了全面核查。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履行了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3 次会议,就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2024 年度担保预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追
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指导董事会做好决策预备工作,完善后续会议相关议案内容及内部程序,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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