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勇坚、陆文才及董事王叶刚
三名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及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委员均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在 2024 年度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
审计费用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第四届董事会 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4/7 4.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 一致同意
三次会议 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6.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
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4/4/15 案 一致同意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
审计委员会第 2024/5/31 益明细表的议案 一致同意
五次会议 2.关于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8/12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案
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审计委员会第 2024/8/29 议案 一致同意
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4/10/17 案 一致同意
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
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
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
聘任立信担任公司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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