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母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
净利润 161,387,125.5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 1,071,814,814.93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7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39,149,6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548,538.0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
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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