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33,052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8.55769 元/股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05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周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在本公司内网刊登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
披露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4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9.68 万股,授予价格
为 12.3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第十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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