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PAN JAN WEI,1984 年出生,博士学历,美国注册专家级工程师。曾在
美国 LIEBHERR 公司担任无人驾驶采矿车的感知及规控算法负责人、美国波音公司担任民用飞机无人驾驶巡航软件负责人和首席研究员、Roadstar.ai 公司担任研发总监、AutoX 公司全球副总裁、武汉路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智能驾驶 CTO。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所要求的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
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会议所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并根据事实情况做出独立判断,充分尽到独立董事的决策及监督职责。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专门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专门会
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
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会计行业领域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
意见建议。通过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同时,本人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公司调研活动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办公,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展开现场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等重大事项的详细汇报。对于本人重点关注的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等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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