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6:07:39 股吧网页版
水发燃气: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
气”)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51.97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5,602,29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6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39,622.58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260,375.04 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210C00004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依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偿还有息负债。
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相关的费用。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2 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偿还的有息负债金额44,714.33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7.64万元,合计金额 44,751.97 万元。上述置换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210A000942 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44,714.33 万元,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4,714.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金额 金额

1 偿还有息负债 49,026.04 44,714.33 44,714.33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73.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37.64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3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