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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5 17:32:42 股吧网页版
水发燃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2212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发《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发行人”、“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

本专项说明中 2025 年 1-6 月及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下所述的核
查程序不构成审计或审阅。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基于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核查,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1)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再融资方案,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再融资方案。2)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

请发行人说明:(1)水发集团本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金额或金额区间,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本次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的原因,发行方案历次修订的主要内容,重新确定定价基准日的背景及主要考虑;(3)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现有货币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三、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现有货币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1、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

公司聚焦天然气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燃气运营业务、LNG 业务、燃气设备业务和分布式能源服务业务四大板块,其中以燃气运营业务和 LNG 业务为主,燃气设备业务和分布式能源服务业务为辅,初步完成天然气产业链战略布局。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天然气全产业链进行布局,通过并购和新建并重、整合与拓展同行的方式围绕天然气行业开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绿色低碳生活服务商。对于燃气运营业务,公司将积极拓展新的运营区域,加快区域连片和管网互联互通。在经营区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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