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17:13:59 股吧网页版
梦百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一月

目 录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5
议案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6
议案四: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7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8
议案六: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
议开始前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股东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会议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监票人共同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9 号 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倪张根

出席会议人员:

1、2026 年 1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