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4,0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02 元,共计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117,240.8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938.2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302.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1 月,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
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虎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
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
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 2024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478.27 万元,尚未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 51,310.4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本金及收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具 体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7,302.5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643.92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 23,834.34
回购股份划出金额(注) 11,0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6,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0.33
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36,302.86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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