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镭,女,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浙江朗威律师事务所、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历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7 7 7 0 0 3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专业优势,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对待每一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前,我会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全面且细致的研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独立、客观且公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判断。审议事项广泛,涵盖公司定期报告、涉及多方利益的关联交易、关乎股东回报的利润分配方案、反映公司治理水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障财务审计质量的关键聘任审计机构决策、关乎公司治理架构的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事宜,以及涉及公司资金运作的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等。针对每一项议案,我都会从公司长远发展、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积极发表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规范有序,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严格遵循既定规则,决策权限划分清晰明确,表决程序公正透明,回避事宜执行严格到位,这些均严格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及时、准确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确保了信息的公开透明,让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决策动态。在本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这源于我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充分认可与信任,同时报告期内也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特殊情况。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方面的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促进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搭建与他们沟通的桥梁。我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其中,我参与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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