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潘强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强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潘强彪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 7 人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潘强彪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副总裁,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运营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浙江巍兰制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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