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海魁)
本人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邹海魁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讲师,200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巍华新材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10 10 0 0 否 3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4 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请假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委员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本人通过线上沟通、邮件往
来以及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热线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针对投资者
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详细地予以解答,确保中小股东能够深入了解公司
的运营状况与发展战略,有效增进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的认知与信任。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深入且富有成效的沟通。在沟通进程中,本人认真聆听并
充分研讨了相关工作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剖析与掌握。同
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财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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