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巍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3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145.26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988.4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156.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 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8 月,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3050165646100000777 活期户 87,005,219.65
虞新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 575904674910018 活期户 32,100,025.01
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8110801012702956083 活期户 16,744,632.72
合计 - - 135,849,877.38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1,156.81
减:募投项目支出 59,940.3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7,9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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