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独立董事邹海魁先生、董事丁兴成先生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刘海生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教师,2004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院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云南省保山市市长助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务
处处长,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馆长,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浙江金字机械电器有限公司、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邹海魁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讲师,200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丁兴成先生,1977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6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副教授,
2015 年 1 月至今任闰土股份技术总工,2023 年 12 月至今任闰土股份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巍华新材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
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 个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整个期间,立信严格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秉持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态度履行职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且完整地展现了公司的整体状况。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展开了充分且深入的沟通,未发现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计划具备切实可行性。在后续工作推进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各项工作环节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性意见。经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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