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7:48:22 股吧网页版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 2024 年末,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
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
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注册会计师,202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6 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华兴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小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质量控制部门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为公司提供有效的咨询帮助及可行的解决方案。华兴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审计小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质量控制部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华兴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华兴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华兴事务所完整、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