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6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13697 债券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股
票自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应流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应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0.3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 号),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31 年 9 月 18 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10%、第
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 号)同意,公司发行
的 1,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369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流转债”
转股期限起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至 2031 年 9 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0.4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应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47
元/股调整为 30.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流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30.3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自 2026 年 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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