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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5:57:48 股吧网页版
应流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
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并参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
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确认、
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法律部门应当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披露。

第三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4.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
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款第 1 项、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公司的
关联人:

1. 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
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一)款、(二)
款所述情形之一的;
2. 过去十二月内,曾经具有本条第(一)款、(二)款所述情形之
一的。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
司,并由公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或者出售行为,但资
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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