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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应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月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将安排持股最多的前十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确定发言人及发言顺序。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二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三、公司鼓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 566 号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

(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且在严格依据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全面履行相关手续后,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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