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股票简称:应流股份 股票代码:60330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 年 5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应流股份”)
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录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 4
2、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 31
3、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 32
4、关于财务性投资 ...... 125
5、关于其他 ...... 130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公司目前不具备叶片、机匣加工涂层工序的产能,公司目前相关产品铸造后的加工和涂层工序主要由第三方完成;“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
叶片 10 万片、机匣 3,000 件的加工涂层工序生产能力;本项目于 2021 年取得环
评,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48 个月。2)“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相关产品原有产能为 765 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年产 3,250 吨的综合生产能力;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及控股子公司应流久源共同实施。3)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02.10%、94.86%及 82.92%。
请发行人说明: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新增加工和涂层环节涉及的核心技术与工艺及其来源,是否属于成熟技术工艺,新增原材料获得方式和渠道,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拟生产产品与现有产品在具体规格、型号、性能、应用领域等方面的联系及区别;
(2)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有试生产程序,如是,是否完成中试或达到同等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3)“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项目内容是否发生变更并履行相应程序,项目实施环境及市场供需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4)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原因,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将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影响;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产销情况、细分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在手及预计订单等,说明本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5)“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由三个主体共同实施的背景和原因,与现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一致,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请发行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实施时间、进展情况。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新增加工和涂层环节涉及的核心技术与工艺及其来源,是否属于成熟技术工艺,新增原材料获得方式和渠道,项目实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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