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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7:15:30 股吧网页版
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申报稿)(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应流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李明康和徐晟程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李明康和徐晟程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4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

情况说明...... 4

四、内核情况简述...... 5
第二节 保荐人及相关人员承诺 ...... 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说明 ......11
五、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3
六、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23

七、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4

八、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李明康和徐晟程。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明康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捷安高科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能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爱旭股份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爱旭股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爱旭股份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徐晟程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新产业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菲鹏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爱旭股份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德方纳米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招商证券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国商(已更名为“皇庭国际”)非公开发行项目、广州友谊(已更名为“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王泽川,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泽川先生,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经理,曾参与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清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佰维存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尽职调查、辅导规范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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