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2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董事、监事及高管工作积极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障战略目标达成,公司参考实际经营与行业薪酬标准,制定 2025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
不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薪酬由月度基本工资与年度绩效奖金构成,计算方式为年度薪酬 =月基本工资 ×12 + 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及市场薪资水平核定;年度绩效奖金则根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结果,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四、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议意见: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紧密贴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特点及经营规模,高度契合公司实际需求。方案有效平衡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够充分激发董监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活力,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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