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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24:23 股吧网页版
扬州金泉: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21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了促进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
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平衡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主要外币币种,包
括美元和欧元。
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价货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但仍存在
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不准确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出口境外市场,出口项目以美元结算为主,跨境人民币和其他币种结算为辅,为了平衡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

(五)决策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六)交易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及相应业务的专业人员配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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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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