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1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
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1,882,959.49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297,881,668.66 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87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726,200.00 元(含税),连同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6,800,000 元(含税)在内,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7,526,200.00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97%。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7,526,2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3,773,383.85 - -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97,881,668.6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7,526,200.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43,773,383.85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7,526,20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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